103年外交特考領事人員考試科目、評分要點及成績計算  

@報名時須檢附3年內英檢成績(含聽說讀寫),下表為粗估分數,正確對應標準以考選部公告為主  

 

多益

全民

英檢

托福

LELTS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英文組

CEFR B2

聽讀785以上

說寫310以上
(聽400、讀385、 說160、寫150)

中高級

527

5.5以上

FCE

ALTE

LEVEL3

其它

語組

CEFR B1

聽讀550以上

說寫240以上
(聽275、讀275、 說120、寫120)

中級

457

4以上

PET

ALTE

LEVEL2

           

 

試別

類組

第一試

第二試

領事人員

英文組  

法文組

德文組

日文組

西班牙文組

阿拉伯文組

韓文組

俄文組

義大利文組

土耳其文組

馬來亞文組

泰文組  

葡萄牙文組

◎一、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二、綜合法政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比較政府與政治)

◎三、外國文(含新聞書信撰寫與編譯)

◎四、國際法(含國際公法與國際私法)

◎五、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

◎六、國際經濟

◎七、國際傳播

併採

集體口試

外語個別口試

成績計算

■第一試占百分之六十,第二試占百分之四十(集體口試與外語個別口試各占百分之二十),合併計算總成績後,配合任用需求,擇優錄取。

■第二試任一口試成績不滿六十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

第一試

評分要點

■外國文占百分之三十, 國際法、國際關係與近代外交史二科平均成績占百分之三十,其他筆試科目平均成績占百分之四十。

■外國文成績不滿六十分,或筆試科目中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

■國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作文占百分之六十,公文、測驗各占百分之二十。

■第一試筆試應試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除國文外,占分比重申論式試題占百分之七十五,測驗式試題占百分之二十五;綜合法政知識採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中華民國憲法、兩岸關係各占百分之三十,比較政府與政治占百分之四十。

 

 

 

 

 

 

 

 

 

 

 

 

 

 

 

 

 

 

 

==外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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