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3已通過)根據考試院公告2014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第9條、第3條附表一及第6條附表二修正草案考國安局特考 考試規定
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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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應考資格 |
國家安全局 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
三等 |
政治經濟組 |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 |
情報工作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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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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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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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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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理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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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資訊 技師組 |
除上表資格外並領有資訊技師證書及領證後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二年以上資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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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
政經組 |
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十八歲以上,三十五歲以下,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 二、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 三、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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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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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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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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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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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理組 |
考試科目:
第一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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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
組別 |
考試科目 |
三等 |
一.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二.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兩岸關係20%、英文40%),採測驗式試題 |
政治經濟組 |
三、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 四、中國大陸研究 五、政治學 六、經濟學 |
情報工作組 |
三、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 四、情報學(含各國安全制度) 五、國家安全(含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 六、國家安全相關法規(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特種勤務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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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組 |
三、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 四、國際關係 五、中國大陸研究 六、國際經濟學(含國際經貿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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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 |
三、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 四、計算機概論 五、網路應用與安全 六、資料庫應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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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組 |
三、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 四、計算機概論 ◎五、工程數學 六、通訊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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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理組 |
三、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 四、數論 五、線性代數 六、機率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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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 |
公職資訊技師組 |
一、資訊及網路安全實務 二、國家安全相關法規(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特種勤務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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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
一.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二.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兩岸關係20%、英文40%),採測驗式試題 |
政經組 |
行政學概要 政治學概要 ※經濟學概要 |
社會組 |
中國大陸研究概要 社會學概要 政治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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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組 |
程式設計概要 資訊管理概要 ※.計算機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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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組 |
電子學概要 通訊系統概要 ※.計算機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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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考試: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占分比重為各占百分之五十;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二小時。 四等考試:科目前端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為一小時;其餘均採申論式試題,考試時間均為一小時三十分。 |
第二試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一千二百公尺跑走實施。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五分五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六分二十秒以內。
第三試為中文集體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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