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限制:

  1. 外交領事人員:年齡需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
  2.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年齡需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
  3. 國際新聞人員:年齡需在18歲以上,45歲以下。

學歷資格限制:須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者。(100年1月19日起,專科畢業學歷不得報考)
  2.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 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男性應考人須服畢兵役,或經核准免服兵役或現正服役中,法定役期尚未屆滿者。

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後,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期間內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體格檢查之標準,除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標準之規定辦理外,凡患有小兒麻痺、身體發育不全或其他身體畸形,致有不堪勝任工作之虞者,均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外交行政人員及國際新聞人員考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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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特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