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特考 成績計算

等級

計分方式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三等

加權分數

國文(10%)、英文+法學知識(10%)

四科專業科目平均(80%)

公職

資訊技師組

平均分數

免試

平均成績

四等

平均分數

國文、英文+法學知識、三科專業科目,五張考卷分數平均

1.國安局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集體口試。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及格者,始得應第三試。

2.國安局特考三等考卷共有張,採加權計分,普通科目有國文(含作文、公文)、英文及法學知識二張考卷,其成績佔總成績10%;專業科目有張考卷,其平均成績佔總成績80%。

3.國安局特考四等考卷共有張,採平均計分,普通科目有國文(含作文、公文)、英文及法學知識二張考卷,專業科目有張考卷,總成績為張考卷平均分數計算之。

4.第二試體能測驗以心肺耐力測驗一千二百公尺跑走實施。其及格標準,男性應考人為五分五十秒以內,女性應考人為六分二十秒以內。

5.第三試為中文集體口試,依考選部「口試規則」辦理集體口試。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仍不予錄取,以鑑別考生人格特質、溝通、應變能力、生涯志趣或規劃等,能否配合國情報工作之需要。

6.第一試筆試成績有一科為零分或第二試體能測驗未達及格標準或第三試口試成績未滿六十分或總成績未滿五十分者,均不予錄取。

7.本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14 日內,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表於榜示後寄發),體格檢查不合格(體格檢查表應請醫師於檢查結果欄內評定「合格」或「不合格」字樣)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8.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28 條第2 項規定「情報機關得於情報人員任用考試榜示後,對錄取人員進行安全查核。錄取人員拒絕接受查核或查核未通過者,應不予分配訓練或不予及格」,爰本考試錄取人員拒絕接受安全查核或安全查核未通過者,應不予分配訓練。

國安局特考 三等考試科目

1.應試科目上標註「◎」符號者,係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試題;標註「※」符號者,係採測驗式試題;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2.應試科目前標註之號碼為當天考試先後次序。

考試名稱

普通科目

國安局特考

三等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兩岸關係20%、英文40%)

類科

專業科目

政治經濟組

◎3.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4.中國大陸研究;5.政治學;6.經濟學

情報工作組

◎3.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4.情報學(含各國安全制度);5.國家安全(含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6.國家安全相關法規(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特種勤務條例)

國際組

◎3.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4.國際關係;5.中國大陸研究;6.國際經濟學(含國際經貿組織)

資訊組

◎3.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4.計算機概論;5.網路應用與安全;6.資料庫應用

電子組

◎3.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4.計算機概論;5.工程數學;6.通訊系統

數理組

◎3.外國文(英文、德文、法文、阿拉伯文、俄文、日文、韓文及西班牙文);4.數論;5.線性代數;6.機率統計

公職

資訊技師組

共同科目免試;1.資訊及網路安全實務;2.國家安全相關法規(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特種勤務條例)

1、命題大綱可參考考選部「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2、作答範例可參考考選部「測驗試卷、試卡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

 

國安局特考四等 考試科目    

考試名稱

普通科目

國安特考

四等考試

◎1.國文(作文60%、公文20%與測驗20%)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兩岸關係20%、英文40%)

類科

專業科目

政經組

3.行政學概要;4.政治學概要;※5.經濟學概要

社會組

3.中國大陸研究概要;4.社會學概要;5.政治學概要

資訊組

3.程式設計概要;4.資訊管理概要;※5..計算機概要

電子組

3.電子學概要;4.通訊系統概要;※5..計算機概要

1、命題大綱可參考考選部「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2、作答範例可參考考選部「測驗試卷、試卡作答注意事項及範例」。

 
1.應試科目上標註「◎」符號者,係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試題;標註「※」符號者,係採測驗式試題;餘均採申論式試題。

2.應試科目前標註之號碼為當天考試先後次序。

 

國安局特考/國安局考科/國安局薪水福利/國安局工作內容/情報

國安特考心得/ 國安特考補習/國安特考考試/國安局特考補習班

外交特考心得/ 外交特考科目/ 外交特考榜單/外交特考薪水

外交特考補習班/ 外交特考用書/ 外交特考錄取率/外特補習

外特口試/外特放榜/外特英文/領事/ 商務/ 行政/外交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外特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